修車期間的交通費用該誰承擔
法律主觀:
如果是造成事故的那一方,也就是責任方,那么交通費用肯定是由自己承擔。如果是無責任的那一方,可以要求責任方賠償交通費,也就是交通費是由責任方那一方承擔。可以先行墊付,保管好發票,到時候要求一起賠償。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