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檢驗一次車
【法律分析】:汽車年檢的具體規定包括: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2、載貨汽車以及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3、小型及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4、免檢政策是指6座及6座以下家用車享受6年免檢政策。車檢的作用,具體如下:1、行車更安全;2、保護空氣污染;3、防止非法改裝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