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60萬公里報廢嗎?
出租車60萬公里是需要強制報廢的。
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顯示,營運車轉非營運車,按照營運車的規定報廢。小型出租車使用年限為8年,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10年,大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為12年,達到年限將強制報廢。
不少出租車在臨近報廢期時,會將車籍轉至外地,并將營運車輛的性質改為非營運車輛,當私家車重新上路。而新規規定,對于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性質相互轉換的車輛,將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即8年強制報廢。
擴展資料:
出租車強制報廢的介紹如下:
預約出租車即網約車,按照相關規定顯示,網約車營轉非后續也是按照營運車的性質管理的。比方說,一輛網約車使用了3年,轉換為非營運性質后,依然按照營運車在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的規定進行年審。
城市開始實行出租車全面電動化,并且隨著出租車有償使用制度的取消,以及出租車經營權的變化,很多利益都從出租車公司直接轉回到司機手中,所以在日常生活中還是有很多出租車為大家服務的。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重要2018年新規出臺這些車將被強制報廢,不許上路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北京:出租車報廢年限8年改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