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載重量國家標準
轎車載重標準沒有計算方法,只能按汽車出廠時懸掛的銘牌標注的載重量為準。國家標準是375公斤,也就是生產的汽車載重量不能低于375公斤。
車輛的載重是由車輛制造廠在銘牌上標注技術參數,再由交警部門核準,發行駛證.車輛所載貨物質量,不能超過行駛證核定載質量.由交警執行。
貨車載重標準如下:
1、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噸;
2、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噸;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噸;
3、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噸;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噸;
4、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噸;
5、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噸,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