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帶人法律規定罰款多少?
電動車是可以帶人上路的,但是只能帶12周歲以下兒童,并且當兒童是六周歲以下的,需要佩戴兒童安全座椅。有些城市規定電動車只能帶1.2米以下人群,所以還是要看當地城市發布的關于電動車上路的規定。如果違反規定,被交警查到處罰最高50元。
法律分析
交通法及實施條例并未明確規定電動車帶人的標準,只規定了騎車人必須年滿16周歲才能騎電動車。也沒有出臺新的2021電動車帶人新規定,所以只是有的地方城市規定了電動車帶人標準。還未做出規定的城市里電瓶車坐兩個人是不違法的,但有些城市卻是違法。比如廣東、上海就有頒布電動車載人的法規。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有寫到輕便摩托車不能載人,所以要看各個城市的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一點二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成年人駕駛自行車可以在固定座椅內載一名兒童,但不得載12歲以上的人員;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現在多地開始實施“一盔一帶政策”。 所謂一盔一帶,也就是我們字面上所看到的意思。也就是說,按照規定每輛電動車只能由一個人騎并且這個人需要佩戴頭盔。此外相關部門又頒布了兩條新規:一是禁止違規載人,根據有關規定,電動車嚴禁搭載12歲以上人員,這也就是所謂的一車一騎。二是禁止使用老年代步車。以上規定雖然沒有覆蓋全部城市,但是不妨礙它往各個城市慢慢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三)不得醉酒駕駛;(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