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天津實行搖號后買車流程和條件
一、天津搖號買車流程:
1、申請人提前撥打需預約窗口的公布電話,預約成功的申請人,按照預約告知的時間,到指定窗口提出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取得唯一的申請編碼。
2、搖號管理工作人員每月24日將本月8日前(含8日)提交申請且已審核通過未獲得增量指標的申請放入搖號池進行排序,計算機產生當期搖號結果,并進行展示。
3、搖號管理工作人員宣布本期搖號結果,將中簽數據導入到天津市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公示中簽結果、生成指標記錄、移入搖號歷史池供查詢、將中簽情況通過接口推送給相關接口單位。
4、申請人在搖號日后,登陸天津市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是否搖中,搖中者可下載或打印指標證明文件。
5、申請人憑指標證明文件購車。
二、天津搖號買車條件:
名下沒有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車指標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標申領資格,兩年內沒有發生逾期未使用以搖號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標的行為,且已取得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提出申請:
1、本市戶籍人員;
2、駐津部隊(含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人;
3、持有效身份證明并在本市連續居住兩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居住9個月以上的港澳臺地區居民、華僑和外國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證或者暫住證,并在本市連續兩個年度以上繳納(不含補繳)社會保險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擴展資料:
根據《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
第七條??單位和個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車指標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向指標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申請小客車指標應當在指定網站提出申請。需要現場確認或者提供書面資料的,以及不具備上網條件或者上網能力的,申請人應當通過電話預約到服務窗口提出申請。
指標管理機構因故對申請方式進行調整,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布。
單位和個人申請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登錄指定網站,或者到服務窗口進行變更。
第九條??申請增量指標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選擇指標配置方式,獲取申請編碼;
(二)審核通過后,確認申請編碼為有效編碼;
(三)憑有效編碼,參加增量指標搖號或者競價。
第五十五條??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天津市申請小客車指標問答?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天津小客車總量調控指標搖號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天津小客車調控管理信息系統-天津市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