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京證辦理需要什么手續?
進京證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前往北京市任意進京檢查站或辦證處辦理:
1、駕駛人的身份證;
2、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3、機動車行駛證;
4、有效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5、有效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
6、經本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確認車輛符合環保要求的憑證。
擴展資料
《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中規定:
第六十六條 進入本市行駛的外埠車輛,應當按照本市規定,進行排放污染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辦理機動車進京手續。
第七十三條 本市提倡環保駕駛。在學校、賓館、商場、公園、辦公場所、社區、醫院的周邊和停車場等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地段,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三分鐘以上時,應當熄滅發動機。
第七十五條 本市按照國家規定對機動車實行強制報廢制度。機動車排放大氣污染物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經修理、調整、采用控制技術后仍不符合國家排放標準要求的,應當依法強制報廢。
第七十七條 本市鼓勵淘汰高排放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交通、公安、商務、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市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狀況,制定高排放在用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治理和限制使用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人民政府-進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