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寫兩個人的名字可以嗎?婚后買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買車是夫妻關系延續期間獲得的財產。如無例外約定,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財產是婚后取得的,無論夫妻姓名如何,一人擁有一半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益;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處分權。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賠償或者取得的賠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為一方當事人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屬于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