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人員責任險賠償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船上傷亡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執行,但每人最高賠償額不得超過每個座位的賠償限額。
具體費用包括:救援費用、醫療費用、損失的工資等。
但不包括下列費用:精神損害賠償;因污染(包括放射性污染)造成的人身傷亡;仲裁或訴訟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應當賠償的損失和費用。可見,由于強險的優先級較高,在強險賠付的前提下,船上人員的責任險不會得到賠付。
2、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將根據您在事故中的責任大小,按賠償總額的80%-95%進行賠償(其余為保險條款規定的免責部分)。被保險人承擔事故全責80%,主責85%,事故雙方90%,次要責任95% .
3、注意事項:在交通事故中,兩車相撞造成乘員受傷,兩車均投保第三方保險,按交警規定的責任賠償進行賠償。發揮重要作用的時候到了!
車輛乘員責任險的責任免除:
下列損失,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違規騎行造成人身傷亡的;
(2) 駕駛人故意行為造成人身傷亡的;
(三)因乘車人員患病、分娩、自殘、打架、自殺、犯罪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
(四)乘客在下車過程中遭受人身傷亡的;
(5) 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其他損失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