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滿12分怎么處理
登記程序取得12分以上成績的駕駛人,必須持行政強制措施證、牡丹交通ic卡、身份證到駕駛證備案地或駕駛證放置地或交通科(大)隊宣傳部或記分考試工作站辦理考試報名手續。
車輛管理所應當在20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3)考試合格后,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證扣滿12分有如下處理:如果在實習期內駕照記分達到12分,駕照要作廢,重新學習,重新考駕照。如果過了實習期扣滿12分,需要學習、培訓7天,在考科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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