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民事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民事訴訟時效一般是三年。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比如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三年內可提起民事訴訟。
要是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同樣在這三年內起訴。要是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