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怎么辦
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有以下辦法。
不能起訴交警或交警隊因為交警出具的事故認定書屬于技術性法律文書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但有救濟途徑可申請復核一次。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要說明理由并提交主要證據。
注意只可復核一次上級公安機關復核很少變更若有十分充足證據證明責任劃定錯誤可在民事訴訟開庭中對其提出質疑要求法庭審查不予采信。
申請復核時間很關鍵送達完成后三日內通常以現場簽收或簽收快遞日期起算超期上級公安部門不予受理。
另外在訴訟過程中可向法庭提出對事故認定書的異議通過取證、舉證和質證闡明理由盡力推翻由法庭決定是否采信并有權決定賠償責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