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可否起訴
不服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可以起訴的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而是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的一種證據不是具體行政行為。
如果對認定書不服當事人可以選擇申請復核或提起民事訴訟。
申請復核要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 3 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在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 30 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審查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方式必要時會召集各方當事人到現場聽取意見。
在民事訴訟中法院會對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采信。如果當事人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認定書存在問題法院可以不采信重新進行責任認定。
總之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有相應的解決途徑當事人要及時通過合法渠道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