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是車主還是開車的人
扣分通常是扣駕駛人的分。
當被交警當場開罰單扣分直接針對駕駛人的駕駛證。
若違章行為被監控探頭拍攝到需要當事人前往交警大隊確認違章行為后扣分也會記在駕駛人駕駛證上。
特殊情況下如車輛所有人與實際駕駛人不是同一人扣分可能先記錄在車主名下但最終還是要實際駕駛人參與處理因為實際駕駛人才是對違法行為負責的。
當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 12 分時要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大型客車等駕駛人則要參加為期三十天的學習通過考試后才能重新獲得駕駛證。
此外如果無人承認違規車管所會阻止車輛年檢促使車主處理。
總之無論是被交警當場處罰還是被監控拍攝到的違章行為扣分都是針對駕駛人的大家都要遵守交通規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