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車上的貨物交警會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車上的貨物交警會這樣處理。
交警不能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而是在核實貨物的重量、體積及損失情況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
要是當事人不自行處理那就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來辦。
比如說發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門能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用來收集證據但車上貨物不行。交警得通知當事人去自行處理貨物。
還有啊如果通知之后6 個月內特殊情況 9 個月當事人還是不處理這貨物就會被當作無主財物上繳國庫。
當然如果貨主無法確定或者有其他原因也得按規定處理。
總之交警處理交通事故車上貨物的原則就是先核實再通知自行處理不處理的按相關規定走流程。這樣既能保障事故處理的正常進行也能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