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期間的時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復核期間的時限是這樣的。
如果您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會作出復核結論。
如果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復核結論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總之大家要記住這個時限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