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道路交通法第74條
山西道路交通法第74條涉及多方面內容。
對于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能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若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當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必須及時搶救不得拒絕或拖延。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支付搶救費用。
在高速上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罰款100元記3分。比如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隊一大隊轄區對“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重點違法行為集中查處。
城區內若機動車不在城市非機動車道、人行道內設置的臨時停車泊位停放根據相關規定處100元罰款不計分。
總之大家要嚴格遵守山西道路交通法第74條的規定保障交通安全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