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司法鑒定時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司法鑒定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日。但如果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
受傷人員在醫療終結之后可以通過向辦案的交警機關申請由交警機關委托法醫鑒定機構還可以在人民法院起訴立案后的舉證期限內向法院申請委托進行鑒定。
通過交警機關委托鑒定的交通事故的訴訟時效 1 年。主張權利的期限自受傷之日起不能超過一年鑒定應在治療終結后進行。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