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折舊年限是多少年
汽車的折舊年限通常是四年。
在我國相關規定中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包括汽車折舊年限為 4 年。
固定資產折舊有一定的計算方式企業一般自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則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
每年折舊額的計算方法是原值除以預計使用年限。如果按照行駛的里程來計算折舊那么折舊額等于原值乘以已經行駛的里程再除以預計使用里程。
汽車折舊年限的確定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是依據物理耐用年限也就是按固定資產經受物理磨損和自然磨損所能延續使用的時間確定的。后來逐漸開始按其他方式確定。
總之汽車作為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折舊年限通常為 4 年。在計算折舊時可以根據原值和預計使用年限或者按照行駛里程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