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保險續保時間由以前的提前3個月更改為1個月了。 我的保險4月7號到期,所以只能在3月7日后才能續保,不然商(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業險部分就會重復投保。但是今年2月份的保險金比3月便宜了500多。很多朋友都說我虧了,應該2月份就把商業保險買了。 所以請教各位大神,重復投保有弊端嗎?重復投保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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