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航控制開關:巡航(CRUISE):接通或關閉巡航控制系統。取消(CANCEL):取消巡航控制:恢復(RES ):恢復巡航控制或提高巡航控制速度。設定(SET -):設定巡航控制或降低巡航控制速度。設定巡航控制速度:1. 按下方向盤上的巡航[CRUISE]按鈕開關接通巡航控制系統,儀表盤上的CRUISE巡航指示燈亮。2. 把車輛加速到需要的速度,該速度必須大于 30 KM/h (20mph)3. 按下SET - 按鈕開關并在達到理想速度時釋放,儀表盤上的ET指示燈亮,同時釋放加速踏板,車輛會自動保持這個理想的速度.在陡坡上駕車上下坡時,車輛會輕微加速或減速.增加巡航控制設定速度:執行下列程序中的任意一項1. 按下RES 按鈕開關并保持,車輛會逐漸加速,在達到理想速度時釋放按鈕開關。2. 按下并立即釋放RES 按鈕開關,每次以這種方式按下并立即釋放 RES 按鈕開關時,巡航速度以2.0 km/h或1.0mph為單位增加。減小巡航控制設定速度:執行下列程序中的任意一項1. 按下SET -按鈕開關并保持,車輛會逐漸減速,在達到理想速度時釋放按鈕開關。2. 按下并立即釋放SET -按鈕開關,每次以這種方式按下并立即釋放 SET -按鈕開關時,巡航速度以2.0 km/h或1.0mph為單位減小。巡航速度行駛期間暫時加速:如果想在巡航控制工作期間暫時加速,可以踩下加速踏板,加快車速不會干擾到巡航控制操作,也不會變更設定速度,釋放加速踏板即可恢復到設定的巡航速度.要解除巡航速度控制,可以執行以下程序中的任意一項:1. 踩下制動踏板。2. 踩下手動變速器車輛的離合器踏板.3. 將自動變速器車輛的變速桿置于“N(空檔)”位置.4. 按下方向盤上的CANCEL按鈕開關.5. 降低車速到低于記憶速度 20km/h (12mph).6. 降低車速到小于 30km/h (20mph).在大于 30km/h(20mph)時恢復巡航速度行駛:如果使用巡航(CRUISE)按鈕開關以外的方式解除了巡航控制速度,巡航系統仍處于工作狀態,按下RES 按鈕開關時,會自動恢復到最近設定的巡航速度,如果車速下降至低于 30km/h (20mph),則不會執行恢復操作.執行下列操作中的任何一項,關閉巡航系統:1. 按下巡航(CRUISE)按鈕開關(儀表盤上的CRUISE指示燈熄滅)。2. 將點火開關置于O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