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規(guī)定對新能源汽車有哪些特殊條款?
汽車三包規(guī)定對新能源汽車有一些特殊條款。
生產者要在三包憑證上明示家用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產品動力蓄電池的容量衰減限值。
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被列為與發(fā)動機、變速器并列的主要零部件,納入免費更換總成范圍。
購車發(fā)票或交付產品之日起 60 日內或行駛里程 3000 公里內,發(fā)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主要零部件有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可選擇更換,修理者免費更換。
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與其主要零件反復出現質量問題納入退換車條款。
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 7 日內,因質量問題需更換發(fā)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其主要零部件,消費者可憑購車發(fā)票、三包憑證選擇更換或退貨,銷售者免費處理。
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 3 年或行駛里程 60000 公里,三包有效期不低于 2 年或行駛里程 50000 公里。
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有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
動力電池自購車發(fā)票之日起 60 天內或 3000 公里內遇火災,消費者可要求免費更換或退貨。
家用汽車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 60 天內或 3000 公里內,發(fā)動機、變速器、動力系統(tǒng)有質量問題,消費者可憑三包憑證更換部件,費用銷售商承擔。
7 天內更換關鍵部件如動力電池、驅動電機等,消費者有權選擇免費更換或退貨。
出現嚴重安全故障如轉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可提出更換或退貨。
質量問題累積如電池或電機質量問題導致更換達一定次數,消費者可要求更換或退貨。
同一產品修理超 30 天或 4 次,消費者有權要求更換或退貨。
新三包法規(guī)下,購車發(fā)票開具后 60 日內或行駛 3000 公里內,新能源汽車出問題,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免費更換。
動力電池在購買發(fā)票日起 60 天內或行駛 3000 公里內起火,消費者可免費更換車輛或退貨。
動力電池和驅動電機納入三包范圍,遇到質量問題可免費更換主要部件。
廠家要在三包憑證上明確標注易損件類別、范圍和質保期,以及動力電池放電容量衰減極限及測試方法。
動力電池起火,消費者可選擇更換或退貨。
在三包有效期內,動力蓄電池和驅動電機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后仍無法正常使用,或相同主要部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后無法正常使用,消費者可選擇更換或退貨。
新能源汽車產品生產者應提供三包服務,三包有效期一般不低于 2 年或 50000 公里。
三包有效期內,新能源汽車因質量問題維修次數超 3 次,1 年內累計行駛里程超 30000 公里,或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 35 日,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換貨或減免購車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