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上牌照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電動車上牌照需要準備的材料因車型不同而有所差異。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通常指速度在 25km/h 以下、車身重量不超過 55kg 且車身兩側帶有腳踏的電動車。上牌時需攜帶車主身份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需注意購車發票必須和車主本人信息一致。
電動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速度超過 25km/h 的電動兩輪車及休閑、載貨三輪車屬于電摩,屬機動車,需上藍牌或黃牌。上牌時車輛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進入工信部目錄,還需攜帶車主身份證、車輛合格證書、車輛一致性證書、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完稅或免稅證明、機動車強制保險憑證。
低速電動四輪車情況較復雜,部分地區針對保有量龐大等實際情況,開展非標電動車過渡期政策,允許車主攜帶身份證、購車發票,前往當地派出所、車管所等地進行備案登記、上臨時號牌。
在本市辦理電動自行車上牌業務時,應提交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原件、企業為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原件,如需委托辦理的還應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以及書面委托)、符合國家財政規定的非機動車銷售發票(需實名制)、電動自行車產品合格證、電動自行車通過 3C 認證的證書。
另外,若購買已注冊登記過的二手電動自行車,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時需攜帶轉讓人、受讓人的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明原件、企業為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原件),受讓人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以及書面委托。車輛所有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受理窗口現場交驗車輛并提交上述材料。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辦理電動車注冊登記時,車輛合格證需在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有效期內才可上牌,還需將車輛運送至縣交管大隊車輛管理所查驗,并提供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車輛符合標準的即可正常辦理上牌業務。
若電動車屬于電動自行車,則需符合新國標標準。根據《江西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非機動車登記上牌需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購車發票、合格證,將車輛運送至縣交管大隊車輛管理所查驗,車輛符合標準就能正常辦理車輛上牌業務。
總之,電動車上牌準備材料要齊全,這樣才能順利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