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飛碟 Q2V 享受優惠政策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購買飛碟 Q2V 享受優惠政策需滿足以下條件:
首先,在 2024 年 4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期間,于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新車,購買時間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其次,所購車輛需為未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初始注冊登記的新能源駕駛培訓車輛新車。
然后,按規定前往合肥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機動車初始注冊登記手續,取得新能源號牌和《機動車行駛證》。按程序申報并經審核材料符合要求。
另外,購買者應為在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還有,企業或企業法人不能被列為失信被執行組織或失信執行人。本政策與其他補貼政策不重復享受。
從優惠信息來看,購置日期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 3 萬元;購置日期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 1.5 萬元。節能汽車減半征收車船稅,新能源汽車免征。
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
在所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當按規定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在廣東,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統一按交易發票金額 8%給予補貼。
而且,飛碟 Q2V 還疊加了平臺補貼、廣東購車補貼、經銷商補貼、廠商補貼等,涵蓋全價格區間優惠,以及新能源汽車和燃油車的專項補貼政策,還有限時購車補貼、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等時效性優惠信息。
如果貸款買車,可通過信用卡分期付款,需向銀行提供一些材料辦理專門的信用卡并一次性繳付手續費即可,無利率,車輛可以保證優惠價格購買,但車型車價都有限制,不過大多數常用車型都可以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