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焦點
焦點一:力帆侵權是否成立
力帆稱涉案摩托工藝粗糙,不是自己所生產,本田則稱知名企業也會侵權
“自從力帆從無錫某企業花4萬元買來了‘轟達’和‘HONGDA’商標后,本田就一直對此存有異議。為避免雙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力帆從有異議那天起就從未生產過帶有‘HONGDA’商標的摩托車。”昨天,力帆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
在本田這次“查獲”的三輛涉案摩托車中,每輛車各有7處本田指控的侵權標識,分別位于油箱兩側、排氣管兩側和發動機蓋等處。其中油箱兩側是用不干膠粘貼的,其余均為模具刻印上的。力帆認為,這種工藝隨便經過一些小作坊都可以放上去,作假手段低下、工藝粗糙,而像力帆這么著名的公司,絕不可能造這么低劣的摩托車。
本田的代理律師則反戈一擊:“力帆有名,本田更有名,難道有名的企業就不會侵犯更有名的企業的商標權?!”
隨后,力帆拿出了北京某報本月初的一篇報道作為自己的第20條證據:“該報報道,河北有一地下組裝廠,號稱可以拼裝出全國甚至世界上所有的名牌摩托車。”力帆認為,在中國市場上,侵權現象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在力帆將車交給自己的經銷商,再從經銷商到消費者手里的過程中,無法保證其中的某些環節不會出問題。本田提供的涉案摩托僅此兩輛,而力帆每年生產的摩托數量相當大。如果力帆兩年多的時間里一直侵權,本田是很容易找到更多、更直接的證據的。因此,力帆認為,力帆也和本田一樣,是受害者。而除了涉案摩托外,產品合格證、說明書和保修單均沒有‘HONGDA’商標。因此,不能確認和證明涉案摩托車就一定是力帆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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