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春節一天天臨近了,不少人又開始忙著各種聚餐、聚會和公關應酬了。酒逢知己千杯少,席間難免推杯換盞、觥籌交錯,殊不知這一杯杯酒水中隱藏著多少車禍隱患。
有人說:“酒這東西,放在瓶子里老實,可一旦喝進肚里,鬧騰!”這話一點兒都不假。前不久,因酒后駕車而撞死交警的司機,在他的血液中經查含有178mg/ml的酒精 ,相當于6兩二鍋頭。
來自北京市交管局的統計,2002年全年萬車死亡率為8.34,比上年下降了0.46人,但酒后違章駕駛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2002年共處罰酒后違章3.5萬余起,比上年上升了26.5%。西城交通支隊近日設置了30多個巡查崗,調動160多個警力在晚上8:00—10:00進行夜查,結果每晚平均都能查出二三十起酒后違章駕駛。
酒,到底喝多少算適量?什么人不能喝酒?酒精中毒怎么辦?
案例:驚心動魄
案例一 新年交通第一案
2003年的第一天(凌晨3時50分左右),北京二環路積水潭橋上就發生了一起重大酒后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車輛嚴重損壞,道路交通發生擁堵。
崔某駕駛內乘多人的無牌照尼桑牌小汽車,由東向西行至積水潭橋上時,車前部撞到前面一輛“蒙J09838”車牌的大貨車左后部,致使小客車失控越過中心隔離帶,駛入逆行。河南項城一村民駕駛的福田牌運輸車恰好在大型機動車道內由西向東駛來,運輸車前部與小汽車相撞。
通過對崔某進行血液抽樣化驗,發現他當時喝了不少酒。
案例二 撞人后逃逸,逃逸中再撞人,撞了人再逃逸
2002年12月24日凌晨1時30分左右,王某酒后駕駛著捷達小客車,在東城區五四大街由東向西行至沙灘路口以東時,將正在道路上清掃積雪的3名環衛工人撞傷,并將一輛三輪車撞壞。事故發生后,王某并未停車,而是駕車向西逃逸。當逃至景山東街景山公園東門前時,又將在道路口清掃積雪的一名環衛工人撞傷,并撞壞了環衛工人的三輪車。此后,王某仍未停車,繼續駕車逃逸。逃至景山后街“丁”字路口由東向北右轉彎時,車輛向左側滑,與一輛出租車相撞,發生了第3起事故。3起事故造成4人受傷,3輛車損壞,車輛損失達4000多元。后對王某進行了酒精測試,發現其酒精含量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乙醇53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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