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名牌:“毛驢”充當“千里馬”
“掛羊頭賣狗肉”一直是不法廠商的慣用伎倆,河南省駐馬店地區水利工程局職工王某就有此不幸遭遇。他花了9.8萬元從駐馬店機電設備總公司購買一輛東風牌自卸車,在使用中卻發現該車二梁裂紋,車廂大廂兩側多次斷裂。駐馬店地區技監局調查發現,王某所購的東風牌EQ3092F19D5A自卸車除發動機、底盤是東風汽車公司生產之外,其余均為湖北省鄖縣神河汽車改裝廠改裝而成,不是東風汽車公司生產的原廠車。
走私汽車:“便宜”換來一場愁
百萬元一輛的豪華小轎車半價就能買到,這等好事簡直打著燈籠也難找。不過當申經理花58萬元買到這種車以后,煩惱便隨之而來。
云南玉溪市天利實業總公司的負責人與浙西衢縣A公司的總經理申某經過商談后簽訂了一份協議書,雙方約定:天利公司將一輛日產豐田佳美黑色小轎車以58萬元的價格轉讓給A公司,車輛轉戶手續由天利公司負責辦理,費用由A公司承擔。協議簽訂后A公司即付清了車款58萬元,天利公司也按約派員將“佳美”小轎車送達。當申經理在隨車有關證件中發現一份工商處罰決定書時才知道,這原來是一輛走私小轎車,在送車人”車的戶口保證按期轉好”的口頭一再承諾下,申經理只得接受“木已成舟”的現實。
玉溪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對該車的處罰決定中規定,除處以罰款外,限定該車只能由天利公司自用不得倒賣,因此天利公司保證“轉戶”的承諾,只是一句空話。A公司先后多次派人前往天利公司交涉要戶口,但每次都空手而歸,沒有戶口小轎車即便豪華也不能上路,其作用還不如一堆廢鐵。
病車翻新:“傷病員”能走多遠
在某些汽車市場,少數汽車經銷商往往將被撞的車輛重新修理一番,以新車名義出售給顧客。金某在一家汽車銷售中心花22.65萬元購買了一輛轎車,使用中發現車輛右前大燈有水霧,后輪一條輪胎被扎壞,于是他向經銷商提出換車,但卻遭遇對方百般推托,以車輛手續已辦妥為由只肯換一只輪胎,并許諾車輛如再有問題可隨時解決。
當年4月,該車因空調不制冷又被送去維修站,檢查人員看后告之車主這是一輛被撞過的車。車主找銷售中心交涉,對方承認該車輛右前大燈上方有修復痕跡,機器蓋底有裂痕,出廠前空調不制冷,并沒有擋風板,卻仍然不肯換車,只是當場加了氟并安裝擋風板,同時開出一張證明。金某此后多次找銷售中心要求解決車輛問題,卻始終未果,最后只得訴諸法庭。
與金某同病相憐的還有張某,他在為新車擦洗、保養過程中意外地發現車身有多處傷痕,并認定該車輛曾受沖擊變形,已經過整形修理。張某向消協投訴,經消協多方取證、查實,此車在駕駛過程中因交通事故而受損,經辦人私下做了整形修理,而銷售方仍以新車售出。經消協多次調解,經銷商才同意更換同型號新車一輛,負責牌照、驗車費等費用,并賠償其誤工費等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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