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強制報廢標準是根據年限還是行駛里程?
轎車強制報廢標準并非單純依據年限或行駛里程。
對于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里程達到 60 萬公里時為引導報廢,而非強制。車主有權選擇是否報廢,只要車輛能通過年檢就能繼續使用。
非營運 9 座以下客車初始 6 年內每 2 年審驗一次,之后每年一次,超過 15 年后每半年審驗一次,通過審驗可無限期延期至 2099 年 12 月 31 日。
9 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 10 年,可申請延期至 20 年。旅游客車報廢年限 10 年,可延期至 20 年。營運客車報廢年限 10 年,可延期至 15 年。
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原報廢年限 10 年,可延期至 15 年。微型貨車和 19 座以下出租車年限 8 年,不可延期。20 座以上出租車原年限 8 年,可延期至 12 年。
關于車輛報廢年限,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 8 年,中型 10 年,大型 12 年。租賃載客汽車 15 年。小型教練載客汽車 10 年,中型 12 年,大型 15 年。公交客運汽車 13 年。其它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 10 年,大、中型 15 年。專用校車 15 年。大、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轎車除外)使用 20 年。
三輪汽車、裝用單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使用 9 年,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以及微型載貨汽車使用 12 年,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 10 年,其他載貨汽車 15 年。具備載貨功能的專項作業車 15 年,無載貨功能的 30 年。
全掛車、危險品運輸半掛車 10 年,集裝箱半掛車 20 年,其他半掛車 15 年。正三輪摩托車 12 年,其它摩托車 13 年。
關于車輛報廢里程,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中型 50 萬千米,大型 60 萬千米。租賃載客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小型和中型教練載客汽車行駛 50 萬千米,大型 60 萬千米。公交客運汽車行駛 40 萬千米。其它小、微型營運載客汽車行駛 60 萬千米,中型 50 萬千米,大型 80 萬千米。專用校車行駛 40 萬千米。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行駛 60 萬千米,中型 50 萬千米,大型 60 萬千米。微型載貨汽車行駛 50 萬千米,中、輕型 60 萬千米,重型 70 萬千米,危險品運輸載貨汽車 40 萬千米,裝用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 30 萬千米。專項作業車、輪式專用機械車行駛 50 萬千米。正三輪摩托車行駛 10 萬千米,其他摩托車行駛 12 萬千米。
當車輛達到報廢規定的使用年限時,采取強制報廢。當車輛行駛里程達到報廢規定時,采取引導報廢,只要能通過年檢就能繼續使用。
但有 5 個強制報廢條件:達到規定使用年限;修理調整后仍不符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準;修理調整或采用控制技術后排放污染物或噪聲不符標準;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 3 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
營運車輛達到相應使用年限要強制報廢,不管營運還是非營運,年檢不通過、連續 3 個檢驗周期沒拿到檢驗標志就得報廢。
摩托車報廢年限一般是 13 年,各地可能有更嚴規定。私家車開網約車性質變為營運,使用年限按公式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