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汽車網訊,4月1日,《北京市自動駕駛汽車條例》正式實施。根據《條例》,北京市支持自動駕駛汽車用于個人乘用車、城市公共汽電車、出租車、城市運行保障等出行服務,符合條件的自動駕駛車輛可開展道路應用試點。L3級及以上智駕級別的應用場景新增了“個人乘用車出行”,率先為L3級的落地開了先河,為普通車主敞開了大門。
按照自動駕駛的分類,L0級為駕駛員駕駛;L1—L2級屬于輔助駕駛;L3級則是首個由系統主導的等級,被定義為“有條件自動駕駛”,在某些特定場景或環境下,駕駛員無需緊盯路況,可交給車輛自主完成駕駛任務;L4級為高度自動駕駛;L5級為完全自動駕駛。
那么,自動駕駛事故“誰負責”?
《條例》的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指出:自動駕駛汽車上路通行期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或者發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交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調查和處理,相關企業和個人應當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并按要求提供相應證據材料。此外,與其他機動車一樣,自動駕駛汽車也須遵守現行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隨著汽車智能化加速發展,智能駕駛已成為產業競爭的重要領域。過去一年,端到端大模型的應用上車,大數據與算法能力的不斷提升,使智能駕駛正在經歷快速迭代與技術突破,智能網聯汽車領域的商業化應用加速到來。
政策方面:《杭州市智能網聯車輛測試與應用促進條例》、《武漢經開區自動駕駛裝備商業化試點管理辦法》、《成都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范應用與示范運營管理規范實施細則(試行)》先后印發,提供頂層支撐。
技術方面:全國首條滿足車路協同式自動駕駛等級的全息感知智慧高速公路投用、自動駕駛封閉場地測試基地和示范區陸續認定、試點單位積極開展技術驗證,極大地促進了多源感知數據融合。
企業方面:以比亞迪、吉利、長城等為代表的傳統自主品牌,因電動化轉型成果初顯,爭相進行智能化升級;以蘿卜快跑、小馬智行、文遠知行等為代表的出行服務企業,已在多地開展商業化示范運營和測試。
然而,機遇與挑戰并存。
在“聰明車”帶來更加便捷、便利的出行體驗同時,也給“智慧路”帶來了關乎個人隱私和生命財產保護的安全風險。無論是面向C端還是B端,要實現規模化都需要解決“成本、技術、安全”三大關鍵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條例》的正式施行,意味著L3級及以上智駕級別的私家車首次被允許合法上路。不僅為自動駕駛技術的商業化應用鋪平了道路,還為汽車制造商和科技公司提供了明確的法規依據,推動其加速技術創新和產品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