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3標準與專利北京論壇上,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首次透露了被喻為“中國汽車知識產權第一案”的豐田訴吉利美日商標侵權及廣告語不正當競爭官司的起因——緣自吉利不再使用豐田的發動機而遭到的“報復”。
此前,豐田將中國第一家民營汽車企業吉利汽車告上法庭。豐田認為吉利美日車標圖案酷似其“小地球”造型,侵害了豐田的商標權;同時還認為吉利“豐田動力,價格動心”的宣傳語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為此向吉利汽車索賠1400萬元。
李書福介紹,此案現正在審理中,已經開庭辯論了,“豐田是沒有道理的”。他解釋,吉利美日商標圖形是將“美日”兩個字漢語拼音M和R變形結合!柏S田說美日和他們的‘小地球’形狀相似,大小也差不多,看也看不清楚,所以是假冒。”
據李書福透露,以前由于吉利生產發動機的數量不夠,排量也比較小,所以采用了天津豐田生產的8A發動機!百I發動機的時候,豐田倒是挺開心的,從來沒有跟我們說商標跟他們太像,也沒有說廣告語。我們改用自己的發動機后,大概第二個月豐田就開始訴訟了,說怎么可以講‘豐田動力’?并說這不是‘豐田動力’,而是天津豐田的發動機,所以用‘豐田動力’就會誤導消費者。”
李書福認為除了“豐田動力、價格動心”,吉利美日已找不到第二句更適合的廣告語了!安皇钦f‘豐田動力’好我才叫豐田動力,因為我用的牌子就是豐田,我用的其它的發動機就說其它的了。廣告就是要把這個產品的特征實事求是地告訴用戶,至于用戶買還是不買,那是用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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