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北京市工商局獲悉,分期付款購買汽車中藏有可怕的陷阱。
當前,分期付款是購車者廣泛使用的方式,但統計顯示,近期有關汽車消費的投訴中多數是分期付款購車產生的糾紛。
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消費者需要提防的陷阱主要有兩種:一是有些汽車經銷商違背誠實信用的商業道德,鉆少數消費者法律知識匱乏、自我保護意識較差的空子,蒙騙消費者在顯失公平的空白合同上簽字。如王某以5年期貸款方式購得一輛標價為3.99萬元的吉利豪情輕型客車。辦購車手續時,經銷商告知交齊20%首付款后只需貸款32000元,并讓王某在空白合同上簽了字。幾天后,王某接到信貸合同書時卻發現不但貸款多了5000多元,首付款、車險等各種附加費用、貸款及管理費相加后的總額竟比標價車款多了1.3萬元。
二是有些既無信貸資格又無車源的汽車經銷商采用“拼縫”手段,騙收消費者額外款項。如矯某欲以分期付款方式購一輛捷達車,被某汽車市場周邊的“拼縫”人員爭相引領,帶到一家車行。該車行并未取得銀行信貸資格,又不想失去這塊即將到口的肥肉,就將矯某帶到另一家有信貸資格的經銷商處辦理了購車分期付款手續。這樣,該車行一分未出,只跑跑腿兒,就從矯某和經銷商身上凈賺1000多元傭金,而矯某為此多花了900元冤枉錢。
對此,市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正在積極研究新對策以規范汽車信貸行為,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貸款購車要慎重,弄清應承擔的責任義務并簽訂好合同后再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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